通過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不是資金布局的終點

通過投資臺灣三大方案,不是資金布局的終點

把握核定後黃金三年,再串接研發、AI、節能、人才與市場補助

撰文/呂建緯|TGSA臺灣智庫資深專案管理顧問

企業通過投資臺灣事務所的「投資臺灣三大方案」,通常代表新廠、擴廠、設備導入、智慧化或供應鏈布局已進入實質投資階段。

但許多企業在核定後,只專注於優惠融資、土地、水電、人力及建廠進度,卻忽略了另一個更重要的問題:

新廠蓋好之後,產品研發、製程優化、AI系統、節能設備、員工訓練、客戶驗證及海外市場開發,資金要從哪裡來?

「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的主要功能,是協助企業解決投資落地時的資金、土地、水電、稅務與人力問題;它並不是一筆可以涵蓋所有研發、軟體、認證、訓練及行銷費用的通用補助款。現行「投資臺灣三大方案2.0」已延長至2027年12月31日,並進一步強化AI與節能轉型,這也代表已通過方案的企業,更應將原本的投資計畫延伸成第二階段的補助與租稅布局。 (行政院)

真正有效的做法,不是把同一筆設備費重複申請,而是:

以三大方案完成廠房與重大投資,再把研發、數位、低碳、人才及市場工作,拆成不同目標、不同經費、不同成果的獨立計畫。

一、為什麼通過三大方案後,更應該積極申請其他補助?

企業通過三大方案後,往往同時進入資金需求最高的階段。

除了土地、廠房及生產設備,接下來還會產生:

  • 新產品設計與打樣費用。
  • 試量產及原材料測試費用。
  • 品質檢測與第三方認證費用。
  • ERP、MES、BI、AI檢測及報價系統費用。
  • 空壓、馬達、冷凍、空調及製程節能費用。
  • 新設備操作、AI應用及品質管理訓練費用。
  • 海外參展、通路布局及客戶驗證費用。
  • 新廠初期折舊、利息與人事成本。

也就是說,三大方案解決了「投資能不能落地」,其他補助與租稅工具則協助企業處理「投資完成後,如何加速產生效益」。

已通過三大方案的企業,還具有幾項申請補助的實務優勢:

  1. 已有相對完整的投資計畫與執行時程。
  2. 已盤點廠房、設備、人力及資金需求。
  3. 具備一定自籌款及融資能力。
  4. 高階主管通常已形成投資與轉型共識。
  5. 設備、產品與新客戶需求逐漸具體。
  6. 新廠與新產線尚未完全定型,仍有調整空間。

但必須注意,通過三大方案不代表其他補助一定會通過。研發補助仍會獨立審查創新性、必要性、可行性、經費合理性與預期效益。

三大方案核定文件可以作為基礎資料,卻不能直接取代研發補助計畫書。

二、核定後前3年,是補助布局的黃金期

經濟部指出,一項投資計畫從規劃設計、建廠、設備安裝到正式投產,通常需要約3至5年的執行期程。 (經濟部)

依TGSA實務經驗,企業規劃其他補助的最佳時間,不是等新廠全部完工,而是:

從申請三大方案前6至12個月開始盤點,核定後0至3年積極執行。

其中又以核定後第6至24個月最重要。

這不是官方規定的申請期限,而是依企業投資生命週期所做的實務建議。

第0階段:三大方案申請前6至12個月

適合進行

  • 將整體投資拆分為廠房、設備、研發、軟體、節能、人才及市場等工作。
  • 盤點哪些支出適合優惠融資。
  • 盤點哪些內容可能適用研發補助。
  • 盤點哪些設備可能適用節能補助或投資抵減。
  • 確認哪些費用不能提前簽約、付款或執行。
  • 建立補助、投抵及一般投資三套經費帳。

為什麼要提早?

因為許多補助只支持「尚未完成」或「新開始執行」的計畫。

若企業等設備已下訂、軟體已簽約、新產品已完成,才開始尋找補助,往往只剩下少數尚未發生的費用可以規劃。

第1年:核定後0至12個月

最適合申請

  • 新產品及新技術研發補助。
  • 新材料、替代材料及配方開發。
  • 製程參數、模具及試作開發。
  • AI、BI、MES、報價及成本分析系統規劃。
  • 能源基線與碳排盤查。
  • 新設備操作及數位轉型訓練。
  • 研發中心或研發團隊建置。

為什麼是第一個黃金期?

因為這時候:

  • 投資方向已確定。
  • 設備及新產品規格逐漸清楚。
  • 多數支出尚未發生。
  • 公司仍有機會依補助要求調整工作項目。
  • 高階主管與工程團隊仍高度投入新廠計畫。

這個階段最適合把「買設備」重新轉化成「建立新技術能力」。

第2年:核定後12至24個月

最適合申請

  • AI視覺檢測。
  • 生產數據整合與BI分析。
  • 智慧排程及預測維護。
  • 空壓、馬達、泵浦、冷凍及公用系統節能改善。
  • 試量產與良率提升。
  • 第三方測試及產品認證。
  • 專業技術與人才培訓。
  • 客戶樣品及產品驗證。

為什麼是最強的申請時間點?

因為企業已開始取得實際數據。

例如:

  • 舊產線與新產線工時差異。
  • 不良率及重工率。
  • 單位能耗。
  • 報價所需時間。
  • 人工作業比例。
  • 客戶驗證問題。
  • 試量產瓶頸。

有了基準數據,申請書就能提出具體目標,而不是只寫「提高效率」或「降低成本」。

例如可改為:

  • 報價時間由3天縮短至8小時。
  • 人工檢測時間降低60%。
  • 不良率由4.5%降至2%以下。
  • 單位產品耗電量降低12%。
  • 換線時間由90分鐘縮短至45分鐘。

第3年:核定後24至36個月

最適合申請

  • 客戶端產品驗證。
  • 國際認證及法規符合性測試。
  • 海外參展及市場驗證。
  • 海外代理商、經銷商與服務據點。
  • 新市場產品規格調整。
  • 第二代產品或高階產品開發。
  • 供應鏈聯盟與跨域合作。

為什麼適合市場型補助?

因為此時企業通常已經具備:

  • 可以展示的產品。
  • 初步量產能力。
  • 品質與測試數據。
  • 客戶樣品。
  • 預估成本與報價。
  • 潛在客戶或代理商接觸紀錄。

市場補助最怕只有「想出國找客戶」,卻沒有產品、價格、產能及驗證資料。

到了第2至第3年,企業比較容易把參展、通路及海外據點寫成具體的市場計畫。

第4至第5年:正式量產後的第二波布局

這時仍然可以申請補助,但通常不再適合追溯原始建廠與設備費用。

較適合規劃:

  • 第二代產品研發。
  • 新客戶客製規格。
  • 生產數據優化。
  • AI預測及決策系統。
  • 供應鏈低碳管理。
  • 海外服務與維修據點。
  • 新國家、新通路及新商業模式。

換句話說,第4至第5年的重點不是「補回當初花掉的錢」,而是重新設計一個新的升級計畫。

三、通過三大方案後,可以再布局哪些資金工具?

以下以2026年現行制度及115年度公告為例。各計畫實際資格、金額與收件時間,仍應依當年度公告確認。

企業需求

可評估工具

適合時點

主要提醒

中小企業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

中央型SBIR

核定後第1年

限中小企業,須具有創新性,不能是已完成產品

傳統製造業產品開發

CITD

第1年

適合新產品、零組件、原材料及技術服務開發

中大型企業前瞻技術或研發中心

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第1至第2年

適合具中長期技術布局與研發人才建置者

受美國關稅影響之製造業

研發轉型補助

第1至第2年

可結合研發、智慧製造、設備與市場布局

AI、智慧機械、資安及節能減碳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

設備交貨及導入年度

屬租稅工具,不是現金補助

馬達、空壓等公用設備改善

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

設備購置前確認

必須符合公告設備、效率及購買期間

員工數位、AI、技術與管理訓練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等

第1至第2年

應於訓練開始前完成申請及核定程序

海外參展及市場驗證

海外國際展覽補助

第2至第3年

受理及執行時間固定,必須提早規劃

海外代理、經銷、倉儲及服務據點

補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計畫

第2至第3年

須有具體合作意向與市場執行計畫

建築物、設備及技術實質投資

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

投資及申報年度

須配合盈餘年度、交貨及完工日期規劃

1. 中小企業:SBIR

SBIR適合中小企業進行新產品、新技術、新製程及創新服務研發。

現行中央型SBIR包含先期研究、研究開發及加值應用等階段;個別申請的Phase 1補助上限為150萬元,Phase 2最高可達每年600萬元,兩年期最高1,200萬元,實際仍依審查結果核定。 (中華民國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網站)

適合三大方案企業的情境包括:

  • 新廠準備開發新產品。
  • 原本代工產品要轉向自有規格。
  • 開發AI報價、檢測或服務系統。
  • 新設備導入後,需要建立新的製程技術。
  • 新市場要求不同材料、功能或驗證標準。

2. 製造業與技術服務業:CITD

CITD主要協助製造業及技術服務業開發具市場性的創新產品。

115年度產品開發類補助上限為200萬元,研發聯盟最高1,000萬元,企業自籌款原則上須占計畫總經費50%以上。 (國土資訊網)

CITD特別適合:

  • 金屬、機械、塑膠、紡織、化工、食品及電子產業。
  • 新材料、新零件及新產品開發。
  • 客戶要求的新規格與功能。
  • 既有產品高值化。
  • 多家供應鏈廠商共同開發新產品。

3. 中大型企業:A+企業創新研發淬鍊計畫

若企業具備較完整的研發團隊、前瞻技術及中長期研發布局,可評估A+相關計畫。

例如「企業創新研發布局推動計畫」以協助企業建立研發制度、延攬培育人才及規劃前瞻技術為目的,計畫期程為2年,補助款上限3,000萬元,補助比例最高為計畫總經費50%。 (經濟部服務網站)

這類計畫適合:

  • 新廠同步設立研發中心。
  • 建立產品平台與核心技術。
  • 延攬高階研發人才。
  • 規劃3年以上技術發展路線。
  • 從製造代工轉向技術及產品主導。

4. 關稅受影響製造業:研發轉型補助

若企業因美國關稅、供應鏈調整、原料波動、匯損、缺料、客戶流失或毛利下降而需要轉型,可評估研發轉型補助。

現行個案補助上限為500萬元,產業聯盟最高4,000萬元,補助比例不超過總經費50%,全新設備購置費上限為總經費40%。 (國土資訊網)

通過三大方案後,這類計畫可以進一步支援:

  • 替代材料研發。
  • 新產品及新市場規格。
  • AI檢測與智慧製造。
  • 報價、成本及BI分析系統。
  • 新客戶樣品與認證。
  • 毛利改善及製程效率提升。

5. 智慧機械、AI、資安及節能減碳投資抵減

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適用期間為2025年1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

企業投資自行使用的全新智慧機械、5G、資安、AI及節能減碳相關硬體、軟體、技術或技術服務,同一課稅年度支出達100萬元以上、20億元以下,可選擇:

  • 以支出金額5%抵減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 以支出金額3%,自當年度起分3年抵減。

各年度抵減額仍受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比例限制。 (法規資料庫)

可評估的內容包括:

  • AI視覺檢測。
  • BI及數位化管理。
  • 生產資訊可視化。
  • 自動排程。
  • 預測維護。
  • 智慧報價。
  • 資安防護。
  • 節能製程及公用設備。

但要注意,若該項支出已取得政府補助,投資抵減的計算基礎通常須依規定扣除政府補助款,不能以原始總價重複計算。 (經濟部法規系統)

6. 節能設備補助

新廠正式運轉後,空壓、馬達、泵浦、冷凍、空調及其他公用設備,往往成為長期電費的重要來源。

115年度「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適用購買期間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申請至2027年1月15日,或經費用罄提前截止。實際補助設備須符合公告的產品、效率、安裝及文件規定。 (教育部)

最常見的錯誤是設備已經購買、安裝完成後,才發現型號不符合補助資格。

因此,節能設備應在採購前完成:

  • 補助資格確認。
  • 能源效率確認。
  • 型號登錄確認。
  • 發票與安裝地點規劃。
  • 節能量及回收年限估算。

7. 人才培訓補助

新設備與新系統導入後,真正影響成果的通常不是硬體,而是員工會不會使用。

企業可評估勞動力發展署的企業人力資源提升、小型企業人力提升及相關在職訓練資源。

企業人力資源提升計畫依不同申請類型,補助上限最高可達200萬元,補助項目可包含講師費、外部訓練費及數位學習課程;各分署受理期間與剩餘經費可能不同。 (人力資源網)

適合安排的課程包括:

  • AI與數據分析。
  • MES、ERP及BI操作。
  • 新設備與製程參數。
  • 品質管理與檢測。
  • 碳盤查與能源管理。
  • 國際行銷與業務開發。
  • 專案管理與研發管理。

8. 海外市場及通路補助

當新產品完成驗證後,第2至第3年應開始布局市場型補助。

目前可評估的方向包括:

  • 海外國際展覽。
  • 展品運輸及攤位布置。
  • 海外代理商與經銷商。
  • 展示中心。
  • 發貨倉庫。
  • 服務與維修據點。
  • 海外分公司或子公司。

115年度「補助企業布建海外通路計畫」以海外行銷通路為主,單家企業補助上限500萬元,自籌款須達總經費50%以上;115年度受理至2026年10月30日或經費用罄為止。 (貿易網)

市場補助不適合在產品尚未完成時倉促申請。

較理想的條件是:

  • 已有目標國家。
  • 已接觸潛在代理商。
  • 已有產品報價。
  • 已完成基本測試。
  • 已確認產能與交期。
  • 已取得客戶或合作方意向。

四、三大方案加其他補助,正確做法不是「一案多報」

企業可以同時運用多種政策資源,但必須建立清楚的界線。

正確方式

三大方案投資案

支應或協助:

  • 土地。
  • 廠房。
  • 重大生產設備。
  • 投資融資。
  • 水電與人力需求。

研發補助案

支應:

  • 研發人員。
  • 試作材料。
  • 製程參數開發。
  • 技術驗證。
  • 委外研究。
  • 試量產及認證。

數位或AI計畫

支應:

  • 資料整合。
  • AI模型。
  • 系統開發。
  • 檢測演算法。
  • 報價與BI模組。
  • 驗證與導入。

節能計畫

支應:

  • 高效率公用設備。
  • 能源監測。
  • 製程節能。
  • 能源管理。

市場計畫

支應:

  • 參展。
  • 海外通路。
  • 據點布局。
  • 客戶驗證。

不正確方式

  • 同一台設備同時向兩個補助計畫核銷。
  • 同一張發票重複申報。
  • 同一位人員的相同工時重複編列。
  • 把已完成的產品改名後重新申請。
  • 把同一個研發工作拆成不同名稱重複申請。
  • 隱瞞過去已取得的政府補助。
  • 將三大方案核定內容直接複製成研發補助計畫。

以SBIR為例,現行申請須知即明定,新進行的研發計畫不得以相同或類似內容重複獲得其他政府計畫補助。 (中華民國小型企業創新研究計畫網站)

真正可行的原則是:

同一張投資藍圖,可以有多個獨立專案;但每個專案必須有不同的目的、工作、成果、經費及單據。

五、三個資金布局示意案例

以下為去識別化的情境案例,用來說明資金配置方式,不代表特定企業或保證核定結果。

案例一:精密金屬加工廠通過根留臺灣方案

原始投資內容

企業規劃投資4億元興建新廠,購置加工設備、自動倉儲及檢測機台。

第一層:三大方案

  • 廠房及主要設備採優惠融資。
  • 協調用地、水電及投資時程。
  • 主要資本支出列入投資計畫。

第二層:研發補助

企業另規劃一項高精度散熱零組件開發案,內容包括:

  • 新材料測試。
  • 加工參數開發。
  • 模具及試作。
  • 公差與壽命驗證。

此部分可依企業規模與創新程度,評估CITD、SBIR或其他研發計畫。

第三層:AI與租稅工具

新廠規劃導入:

  • AI外觀檢測。
  • 生產數據可視化。
  • 即時成本與毛利分析。
  • 預測維護。

符合規定的未補助支出,再評估產業創新條例第10條之1投資抵減。

第四層:人才訓練

針對工程師與現場人員,申請數位、AI及設備操作訓練資源。

最佳申請時間

  • 三大方案核定後0至6個月:產品研發計畫。
  • 第6至18個月:AI系統及節能設備。
  • 第12至24個月:人才訓練及客戶驗證。
  • 第24至36個月:海外展覽及市場開發。

案例二:食品中小企業通過中小企業加速投資方案

原始投資內容

企業興建中央工廠,導入自動充填、包裝、冷凍與倉儲設備。

可延伸的補助項目

產品研發

  • 延長保存期限。
  • 降低糖、鹽或添加物。
  • 新配方及新包裝。
  • 海外市場規格調整。

可評估SBIR或CITD。

節能改善

  • 高效率空壓設備。
  • 冷凍冷藏系統優化。
  • 能源監測。
  • 製程熱能回收。

可評估動力與公用設備補助或相關節能資源。

人才培訓

  • 食品安全。
  • 品質追溯。
  • 智慧倉儲。
  • 生產數據分析。

市場布局

產品完成量產後,再申請:

  • 海外參展。
  • 海外代理商。
  • 發貨倉庫。
  • 在地服務與通路據點。

為什麼不能一次全部申請?

因為第一年尚未完成產品及量產驗證,海外市場效益不容易說服審查委員。

先完成產品,再進入市場,計畫邏輯會更完整。

案例三:電子零組件企業營收恢復,但高毛利客戶已流失

企業問題

公司整體營收已經恢復,但原有高毛利客戶因供應鏈調整而轉單。目前新增訂單雖補回營收,產品單價與毛利卻較低。

第一階段

以三大方案完成:

  • 新廠。
  • 自動化設備。
  • 產能調整。
  • 供應鏈在地化。

第二階段

規劃研發補助,開發:

  • 高階規格零組件。
  • 低耗能產品。
  • 新材料與新封裝。
  • 新客戶要求的測試標準。

第三階段

建立:

  • 客戶別毛利分析。
  • 即時報價系統。
  • 原料價格與匯率模組。
  • BI訂單分析。
  • 低毛利訂單預警。

第四階段

在第2至第3年,布局:

  • 海外代理商。
  • 新市場認證。
  • 國際展覽。
  • 技術服務與維修據點。

這類企業申請補助時,不必勉強主張「營收持續下降」,而應說明:

整體營收雖已恢復,但客戶、產品及毛利結構惡化,因此需要透過技術與市場轉型,重新取得具合理利潤的訂單。

六、企業最常錯過的五個機會

  1. 等新廠完工後才開始找補助

到那時,多數設備已下訂、軟體已簽約,能規劃的費用大幅減少。

  1. 只看設備補助,沒有看研發內容

設備只是工具,真正能取得研發補助的,是新產品、新技術、新製程與可驗證成果。

  1. 只申請現金補助,沒有規劃租稅工具

部分設備不適合列入補助,卻可能適用投資抵減或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

依現行規定,公司以未分配盈餘於次年起3年內投資一定金額的建築物、軟硬體設備或技術,可依規定列為未分配盈餘減除項目;實際投資金額須扣除政府補助款。 (法規共用系統)

  1. 等到要參展才申請市場補助

國際展覽、代理商與海外據點通常須提前半年至一年規劃,補助受理時間卻有固定期限,臨時申請很容易錯過。

  1. 沒有建立跨年度資金地圖

一個3至5年的投資案,不應只做一份設備清單。

企業至少應建立:

  • 投資計畫表。
  • 補助申請表。
  • 租稅優惠表。
  • 設備交貨與驗收表。
  • 自籌款及現金流表。
  • 不得重複核銷的支出清單。

七、TGSA建議:用「一案四層」管理資金

企業可將整體投資整理為四個層次。

第一層:投資落地

由三大方案協助:

  • 廠房。
  • 土地。
  • 重大設備。
  • 融資。
  • 水電與人力。

第二層:競爭力建立

由研發補助協助:

  • 新產品。
  • 新材料。
  • 新製程。
  • AI系統。
  • 品質檢測。
  • 技術驗證。

第三層:營運成本降低

由節能、訓練及租稅工具協助:

  • 節能設備。
  • 人才培訓。
  • 智慧機械與AI投資抵減。
  • 未分配盈餘實質投資減除。

第四層:投資成果變現

由市場與通路補助協助:

  • 國際認證。
  • 參展。
  • 經銷代理。
  • 海外倉儲。
  • 服務據點。
  • 新市場開發。

結語:核定後前3年,決定這筆投資只是擴產,還是真正完成轉型

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可以協助企業把新廠、新設備與重大投資落實下來。

但企業真正的競爭力,不只來自廠房面積或設備數量,而是來自:

  • 新設備能不能開發新產品。
  • 新系統能不能降低成本。
  • 新產線能不能改善毛利。
  • 新團隊能不能掌握AI與數據。
  • 新產能能不能取得新客戶。
  • 新投資能不能進入新的市場。

因此,企業通過三大方案後,最重要的不是等建廠完成,而是立即提出下一個問題:

這筆投資還可以串接哪些研發、AI、節能、人才、市場與租稅資源?

TGSA實務上建議:

  • 三大方案申請前6至12個月,開始進行資金盤點。
  • 核定後0至12個月,優先布局研發與系統計畫。
  • 核定後12至24個月,布局AI、節能、驗證與人才。
  • 核定後24至36個月,布局市場、通路與客戶。
  • 第4至第5年,規劃第二波產品及營運升級。

三大方案的核定,不是政策資源運用的終點。

真正成熟的投資策略,是以三大方案建立產能,再用補助與租稅工具建立技術、降低成本,最後把投資轉換成訂單與毛利。

投資臺灣三大方案|研發補助|AI與低碳轉型|資金布局

臺灣智庫智策顧問有限公司|TGSA臺灣智庫

電話:06-302-0631
Email:tc@gsatw.com

本文依截至2026年8月16日之官方公開資訊及補助申請實務整理。各計畫資格、補助金額、收件時間、經費科目及租稅適用方式,仍應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核定內容及稅務審查結果為準。

重要公告
澄清聲明

近期接獲客戶詢問,本公司與目前市場上中華民國教授學會、臺灣智庫策略顧問有限公司with any of the following entities currently active in the market: theTaiwan Think Tank,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ofessors Association, Taiwan Think Tank Strategy Consulting Co., Ltd., and Taiwan Think Tank Policy Promotion Consulting Co., Ltd.,特此聲明。